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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整治低俗之风行动已关闭违法网站2962家
互诺科技:2009-12-26 08:55

国新办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左)谈整治互联网低俗

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今晚做客人民网传媒沙龙,就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接受了访谈,并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已关闭违法违规网站2962家

刘正荣在访谈中透露,截至2月24日,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共关闭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站2962家,关闭淫秽、色情博客276个,公开曝光网站103家,查处了55家违规的网络技术服务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网络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

如何界定淫秽、色情、低俗内容?

刘正荣在访谈中详细介绍了何为“淫秽”、“色情”、“低俗”信息。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又没有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色情是指整体上不是淫秽的,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通常可以界定为低俗。

刘正荣同时也强调,低俗与否不完全是一个法律的范畴,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规范。任何法律不可能对每个具体的行为做全面的、很周到的表述,只能是原则性的表述。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两个准则,一个是法律准则,一个是道德准则。日常生活,主要是靠道德准则来约束。

刘正荣在访谈时说,“淫秽”、“色情”、“低俗”的内涵界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国际上有比较通行的界定办法,比如什么是淫秽信息。通过研究国际上其它国家的法律以及归纳我们国家的有关规定,得出“淫秽”、“色情”、“低俗”的内涵界定。

淫秽信息主要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又没有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淫秽的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淫亵性的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以及心理感受;第二个方面,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第三,淫亵性的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第四,具体描写乱伦、强奸以及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第五,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第六,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第七,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色情是指什么?色情是指整体上不是淫秽的,其中一部分与“淫秽”信息的界定有重合,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界定低俗,在学术界有一些研究,但是,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国度,往往有不同的标准。虽然标准有差异,但是有一些共同的认识。比如说,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这些内容符合这三个方面,通常可以界定为低俗。它不完全是一个法律的范畴,但是,相关的限制在有的法规当中有相应的表述,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规范,但又不完全是道德规范。比如说我们的《互联网文化服务管理暂行规定》里面就有一条,就是不得提供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但要清楚一点,任何法律不可能对每个具体的行为做全面的、很周到的表述,只能是原则性的表述。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两个准则,一个是法律准则,一个是道德准则。日常生活,主要是靠道德准则来约束。

搜索网站应尽最大努力阻止有害信息传播

刘正荣认为,搜索引擎网站应该对其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他同时对搜索网站提出了两点希望,第一,当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第二,当被告知通过自己的搜索渠道在传播违法或者有害信息时,网站有责任尽努力去纠正,去阻止这种传播行为。搜索引擎不能就只是提供技术服务,在技术面前是可以作为的。

整治低俗行动是依法、依规公开进行的

刘正荣说,整治网络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完全是依法、依规公开进行的,对所有问题的处理,都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进行。

他进一步解释到,整治行动主要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决定》的第三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三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十五条,以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第十七条第九款等规定。这些规定里面,都明确载明了在互联网上不能传播哪些内容,包括淫秽、色情的,以及低俗的,就是哪些内容不可以在互联网上传播,在这些规定里面,有比较全面的表述。

整治行动不会影响互联网的发展

刘正荣在回答网友关于“整治行动会不会影响互联网发展”的疑问时说,一定不会影响互联网的发展。专项整治行动也是为了我国互联网更好的发展。刘正荣补充说,“数字可以说明问题。到目前为止,关闭了2962家违法违规网站,但这只在我们国家的网站总量中占很小的一部分。我们国家的网站总数是多少?到去年年底是280多万家,也许现在已经接近300万。”

“另一方面,这些网站是有用的网站吗?我们已经公布了一批依法关闭的网站清单,将来还会陆续公布。任何公正的网民看了这些网站之后,甚至从这些网站的名称就可以判断出来它是好网站还是不良的网站。”刘正荣接着说,“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关掉的网站都是坏网站。坏的东西少了,自然好东西的比例就多了。”刘正荣强调,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只会使互联网更加有用。

网络低俗行为,各国都不赞成

刘正荣在访谈中列举了一些国外对待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低俗信息的处理办法。“对儿童色情,世界各国的法律都是严格禁止。比如欧盟有一些国家,在互联网上登载一张未成年人孩子的裸体照片,这是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哪怕这张照片是儿童的背影,同样要受到刑事处罚。对成人色情,在许多国家也是禁止的。”刘正荣介绍说,“在我们国家,我们有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淫秽、色情。低俗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可能它的尺度会不同,但是,有基本的认同方面,对未成年人可能构成伤害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文化传统的,都是大家认可的东西。现在也形成了一种共识,网上的低俗应该制止,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去制止,包括技术手段,包括行政监管手段,包括通过行业自律等等。”

“最近欧盟很多国家在发起一个更加绿色或者说更加安全的网络行动,也是号召从业人员制止低俗行为。”刘正荣补充说,“我的理解是,网络低俗行为,各国都不赞成。”

网民为整治低俗行动建言献策: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访谈中有网友提出疑问“集中整治之后会怎么办?”刘正荣回答说,专项行动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通过专项行动,是为了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解决好突出的问题,使成果体现得更加明显一些。这个专项行动不是一阵风,也就是说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不会是一阵风。“我们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总结专项行动当中积累的经验,通过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把这个成果巩固下来,并不断地扩大。”

刘正荣说,从1月5号正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工作开展得很顺利。“顺利的程度超出我们的预料。”刘正荣同时强调,要把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成果巩固下来,并扩大成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制度建设。制度建设里面,包含着网站接入服务怎么做得更好,怎么让网民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怎么让更多的网民参与到网络文化产品的建设中等,我们已经总结归纳了网民20多条好的意见和建议。”

刘正荣进一步解释说,比如有的网民提出来,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应该给予奖励。有的人提供了举报,破获了一个比较重要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对举报人员要进行奖励。但是同时应该保护举报人。“2004年以来,我们收到网民的举报接近100万件(次),没有一个举报人的情况被透露出去。还有网民提出来,对网站怎么进行管理,应该在行业内制定一个标准,供大家或者说参照执行等等。我们都已经在一条一条地进行梳理。这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来自互联网,也包括来自人民网的网友。”

希望网民更支持整治行动集中更多公众智慧

刘正荣在访谈的最后谈到了今后整治行动工作中的三方面心愿。“第一方面,希望更多的听取社会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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