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过亿广告费
从“百团大战”到“千团大战”,愈演愈烈的团购网站眼球之争进入了疯狂烧钱阶段。热播中姚晨骑驴的“赶集网”广告据称投入4亿巨资,而其他团购网站也不甘示弱。据悉,团宝网表示,将2011年的广告投放预算追加到5.5亿元。另外,早在今年初,美团网就表示将进行1.3亿元的广告招标计划,糯米网则表示将投入2亿元广告砸央视和各地卫视广告。几乎与此同时,刚上线的GROUPON也宣称重金购114啦网站的黄金位置。
团购网站集体广告狂轰滥炸背后,烧的是真金白银。这些钱都从哪里来?也许你第一反应是风险投资。的确,几家知名团购网站已经获得过一轮或多轮投资,但约3000家团购网站中,更多的网站并没有这么好的融资机会。此时,一个叫“代理商”的苦情角色就出现了。“现在大家都关注团购网站与消费者、团购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忽略了团购网站与代理商之间的矛盾。团购网站通过‘控制’代理商,自己不需要花太多的钱购买产品或服务,还能以各种借口扣押应给代理商的尾款,甚至可以长达两年”。
团购业内人士笑笑(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不为人知的团购恩怨。
“代理商”隐身在团购链中
“最近你们媒体都在讲网络团购的种种问题,提得最多的是团购网站欺骗消费者,或者参与团购的商家给消费者的产品、服务‘货不对板’引发纠纷。无论怎样,消费者都是受害者。其实,网络团购的链条上还有一方,也是受害者,只不过它隐身在幕后。”上周,业内人士笑笑向记者“揭开”了团购网混乱的一面。
笑笑,在2010年网络团购建站爆棚之时,于北京一网站从事团购业务。2011年,从团购网站转做代理商。她介绍,团购网站烧钱除了来自风投外,很大一部分来自散落各地的代理商。所谓代理商,就是帮助团购网站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第三方公司。网友购买的团购商品和服务,很多就是通过代理商来提供。比如锅碗瓢盆、衣服、化妆品等产品,以及餐饮美食、休闲娱乐等服务,一般是通过代理商去开拓,然后提供给团购网站。
在每一次交易时,消费者只知道团购链条的“上游”——团购网,“下游”——产品和服务。代理商的角色在消费者过程被隐身。在众多宣传中,团购网站不是有自己的业务员吗,何须代理商这一角色?据笑笑透露,目前2000多家团购网站,真正完全靠自己的业务员与商家联系、谈判、签约,尚属极少数。大多数还是将业务分包,根据团购产品或服务的类型,由不同代理商去开拓商家市场。
网站扣“保障金” 滚动资金多
据笑笑介绍,在团购网站和代理商这对关系中,网站属于强势地位,“只要预付10%的款给代理商,就可以搞掂一单业务。”如此看来,团购网站和代理商应该属于利益同盟方。但现实却并非如此,如果团购网站在代理商购买到合同约定的产品或服务后,能够及时将余款给到代理商一方,这种利益同盟的合作关系也许会很顺畅。
然而,团购网站总是以有消费者投诉为由,将余款扣为“保障金”。理由是,需要给予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调查、赔偿。而这一押扣时期,最长可达两年。因为,一单纠纷的法律有效诉讼期为两年。“这等于说,极端情况下,一单生意中,代理商要有90%左右的资金被占用。而网站只需要10%的钱办100%的事情。”笑笑说,不幸的是,现实的网络团购消费者,商家由于追求人气,达不到条件也加入团购中,自然导致服务质量令网友不满,投诉经常发生。
另一方面,团购网站还将团购中网友支付款项再次变成货款,从而开始下一个循环。“如果有1000人参加一项团购,每人100元,总共就是10万。网站只需要支付10%即1万给代理商,剩下的部分9万为‘保障金’。然后,利用时间差,从这个钱中拿出部分进行下一个团购项目。你想想,网站能滚动获得多少资金?”笑笑表示,项目越大,网站所占有资金越多。
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为何还要做代理?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合约来约定付款期限?有业内人士也透露,代理制度在团购中比较普遍,像其他行业一样,产业链上有多方共存。而在合约中,网站会规定代理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投诉率,一旦超过,就会“押尾款”。因此,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条款,最终却成了一柄“双刃剑”。
学做团购没学到神髓
这一切在团购网站看来,代理商的质疑显得毫无道理。“有人说我们做团购的,只学到了GROUPON的形,没有学到神。无非就是说,没有第一时间保障消费者的利益。”针对笑笑的说法,一家团购网站人士认为,网站监测发现,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常出现货不对板、服务质量低劣的现象, 这也引发了较多的消费者投诉。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能够尽快给消费者赔偿、退款,网站自然要求代理商提供一定的保障资金。投诉超过一定比率,保障金就会被没收。“通过利益杠杆,促使代理商能找到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减少投诉给网站带来的各种有形无形损失。”前述人士称。
记者了解到,团购网站鼻祖GROUPON在国外就规定,如果消费者不喜欢某项团购的产品或者服务,网站就会给其退款。处理税金和小费之类的费用,消费者支付的团购金额会退回其银行账户。同时,为保证产品质量和自身经营安全,GROUPON对上线商家有着严格的筛选。
但是,在国内网络团购市场,“千团竞发”,竞争之烈充满火药味。团购网站和商家均需要“抓住”更多的人,不免出现夸大宣传、细节不到位甚至网络欺诈现象。并且,因为信用制度不健全,出现问题往往也不了了之,真正为百几十元的团购费去“较真”的消费者并不多,“花钱买教训”成了最常用的自我解嘲。
他山之石:
欺诈消费者罚款可上亿美元
在美国,对于团购网站的准入没有具体规定,但是网站在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身份证明、住址、办公地址、服务类型等信息。如果出现纠纷,如付款后未收到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向美国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网络欺诈投诉中心投诉。该中心接受投诉后,由标准普尔、穆迪、惠誉等第三方分析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一旦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网站有可能面临高达上亿美元的巨额罚款。
本地监管:
粤网商须设先行赔付基金
3月26日,广东省网商协会成立。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广东省网商协会联合发布了《广东网商诚信经营倡议书》,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除了加强自律,部分网商们还准备成立先行赔付基金——如果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等有异议,经核实后,可以先拿到赔付金。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广东省消委会会长冯湘勇介绍,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监管网商行为,省工商局有意为广东省的网商们办证。
(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