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在合肥的一个高校的商业QQ群里给网站做宣传,做着做着就成闲聊了。闲聊一个想法的时候总能给这个想法做升华。有一种新的认识。在我还能记下一些认识的时候把他们给表述出来:
我觉得最好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实体与虚拟的相结合,并且有专业的网络营销人员或公司运营。网络营销可以为商家直接建设店铺,这个店铺用商家的名字,商家的地址甚至是商家的联系电话。建设店铺可以收费,维护店铺也收取,按具体情况来。这部分就像“网站建设”,但是由网络营销来提供客服,负责产品的销售,就像“网站建设包含网站维护”。
所以本质来讲这个店铺是商家自己的,商家只是请了一个员工,一个专业的网店高手。百度婆婆就是这样。
因此商家有必要在宣传自己的时候也宣传自己的网店,把自己网店的网址印在自己的名片上,自己的海报宣传单上。..
当我把上面的想法说给那些同学们听时我又考虑到了一个问题,并且立马打破这个问题的实际性。
就是,店铺本身的价值!
网站拥有自己的价值是肯定的,但是在平台上建设的网店到底拥有什么价值?
通过对比淘宝和百度婆婆来进行各比较。
一个是虚拟B2C网店,一个同城实体B2B店铺。
淘宝店铺的价值更多的是体现在淘宝店铺的等级而不是商品的多少,淘宝的等级制度实际是当年诚信购物的附属产品,而百度婆婆同城实体店铺就将通过实体商店的定义使通过等级来看诚信的这种恶性循环给去除了,诚信回归于传统的口碑,而不是几颗心几颗钻。当等级制度没有意义的时候,店铺也就不值钱了,值钱的将是网店运营者正真的实力,网络营销的推广本领,客服的态度素质,服务的到不到位。
这部分就算是店铺被商家收回,或者商家给的价格不合理,一个拥有正直本领的网店店长同样是不会有太大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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